三年如何计算
期间自民事结婚之日起算——不是宗教仪式,不是开始同居之日,也不是境外婚姻登入土耳其户籍之日。递件时须已满三整年,且婚姻须在内政部作出决定时仍然存续,而那通常是数月之后。分居不像离婚那样停止计时,但会摧毁「以家庭形式共同生活」这项独立条件。
计时从哪里开始
第16条要求三年婚姻。婚姻自登记官面前的民事仪式成立,其他一概不计——两年前举行的 imam nikâhı 不增加任何时间,婚前同居期间也一样。为何只有该事件具有法律效力,见民事结婚程序。
境外缔结的婚姻自其自身日期起算,前提是已登入土耳其户籍。登记不会重启计时:户籍记载的是原始日期。在海外结婚而迟延登记的夫妻,计算期间仍然完整,但在完成登记前无法递件——见境外婚姻的登记。
更难的那一半:存续
三年是简单的检验,因为它是算术。让案件失败的是婚姻必须存续这项要求——而关键时点是内政部作出决定之时,不是您递件之时。由于案件通常要六个月到一年、无代理时更久,递件九个月后结束的婚姻会把申请一并带走。之后会发生什么,见案件审理中离婚。
分居、境外停留与分开生活
分居不是离婚。婚姻继续存在,三年的算术也继续走。但第16条另设一项独立条件——以家庭形式共同生活——而分居直接摧毁它。各局会把两项条件合并阅读,因此一份显示三年婚姻与十八个月不同地址的案卷,败的是第二项而非第一项。
境外停留的运作方式不同。第16条不含居留要求,因此在土耳其境外的时间不会减少三年。长期不在境内所造成的,是家庭共同生活更难证明,尤其当出入境记录显示夫妻分处两地时。若工作确实有此需要,答案是把安排留证——工作记录、维持中的共同家计、持续的共同支出——而不是指望没人注意。参见真实性审查。
三年还是五年?
持家庭居留许可在土耳其生活的配偶另有一条路:第11条下五年连续合法居留后的一般归化,而家庭许可的时间在其中全额计入。它多花两年,并增加语言与收入条件——但不把婚姻置于审查之下,也不受离婚影响。婚姻稳定的夫妻显然应选第16条;婚姻不稳的,五年途径往往是更安全的案卷。两者比较见婚姻入籍指南。
常见问题
到底什么时候可以递件?
自民事结婚起满三整年且婚姻仍存续时。在周年当天递件没有好处,稍微多等一点通常能形成更强的证据卷宗。
婚前的时间计入吗?
不计入。婚前同居、订婚与宗教仪式对三年期间没有任何贡献。
我们在境外结婚——从哪一天算?
自原始仪式之日,前提是婚姻已登入土耳其户籍。登记不会重启计时。
这三年必须住在土耳其吗?
第16条不含居留要求。它要求以家庭形式共同生活,那是另一个问题,且在长期分离时难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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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出处
- 第5901号法第16条 — 三年存续婚姻与家庭共同生活
- 第5901号法第11条 — 五年一般归化作为替代
- 第5490号户籍服务法 — 境外缔结婚姻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