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取得土耳其国籍
第16条是土耳其国籍法中不涉及金钱的最短路径,同时也是受审查最严的一条:使真实夫妻觉得它有吸引力的那种简短,对安排出来的婚姻同样有吸引力,而主管机关对此心知肚明。
与土耳其公民结婚满三年、婚姻仍存续、与配偶以家庭形式共同生活、未从事与婚姻共同体不相容之行为,且在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上无障碍的外国人,可依第5901号法第16条申请土耳其国籍。取得并非自动:由内政部决定。因不设居留要件,申请可自境外经土耳其领事馆提出。
四项条件
第16条要求这些条件同时具备。缺一即告不成。
- 与土耳其公民结婚满三年且婚姻仍存续。自民事仪式起算,且婚姻须在作出决定时仍然存在,而不只是在开案时存在。
- 以家庭形式共同生活。纸面上的婚姻不够。主管机关会查证共同居住与共同的家庭生活。
- 无与婚姻共同体不相容之行为。法定例示为涉及卖淫或为其提供便利;实务上该规定涵盖与真实婚姻关系相矛盾的行为。
- 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上无障碍。经档案调查评估:恐怖组织关联、有组织犯罪、走私,或同等分量的进行中侦查。
清单上没有土耳其语能力、没有在土耳其居住、没有居留许可、也没有收入要求。那些是第11条的条件,在此不适用。这正是婚姻途径真实且常被忽略的优势。
三年如何计算
期间自民事结婚之日起算。此前举行的宗教仪式不增加任何时间。境外缔结的婚姻自其自身日期起算,但须已登入土耳其户籍——因此在海外结婚、迟延两年才登记的夫妻,只要登记反映原始日期,仍已累积完整期间。细节见三年如何计算。
更难的是存续要件。婚姻存续三年后、在内政部作出决定前结束,并不满足该要件。未至离婚的分居同样危险:它不终止婚姻,却摧毁家庭共同生活要件,而各局会把两者合并阅读。
以家庭形式共同生活
「婚姻共同体」(evlilik birliği)不被推定,而须查证。实务上,省局会核对两名配偶是否登记于以地址为基础的人口登记系统的同一地址,进行邻里走访,并对夫妻进行面谈——共同以及分别进行。面谈决定多数案件的成败,详见真实性审查与婚姻入籍面谈。
有分量的证据,是在真实婚姻中自然累积起来的那些:共同租约或房产证、开始于数年前而非数周前的共同地址登记、保险受扶养关系、共同账户与转账、共同旅行、跨越多年而非同一天拍摄的照片,以及能把你们放进共同生活里的亲友与邻居陈述。申请前一个月才凑起来的文件,看上去就正是那样。
文件与受理机关
申请向居住地的省户政与国籍事务局提出,人在境外者向土耳其领事馆提出。可本人递交或由持特别授权委托书的律师代理。不接受邮寄申请。
- 由该局提供的申请表。
- 护照及其公证土耳其文译本。
- 您户籍记录的公证土耳其文译本。
- 土耳其籍配偶显示婚姻的户籍记录。
- 结婚证书副本。
- 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两张生物识别照片。
- 规费缴纳收据。
- 您持有的居留许可(如有)。
- 若曾受刑事确定判决,其经认证的副本。
事务所为配偶编写的完整文件指南列出同一清单及现行格式要求,后者的变动比法条频繁。
案卷如何流转
省局开案、核对文件并启动调查:地址查证、与安全机关的档案调查,以及面谈。确信后,将案卷送内政部作决定。在线追踪案件的申请人会在某个时点看到案卷已送交决定机关作最终审查的状态——这表示省级阶段已完成,案卷现由内政部掌握。
期程随各省工作量而不同。由律师推进时,六个月至一年是合理预期;无代理的申请人常反映拖到两年,主要是因为文件缺漏发现得晚,而每一次往返都要耗掉数周。没有什么比一次递交齐全更能可靠地加快案件。
婚姻先行结束时
| 发生什么 | 对申请的影响 |
|---|---|
| 递件后土耳其籍配偶死亡 | 不再要求以家庭形式共同生活。申请继续进行。参见土耳其籍配偶死亡。 |
| 决定前离婚 | 婚姻不再存续,通常结果为驳回——但以善意缔结婚姻的申请人并不当然败诉。参见审理中离婚。 |
| 婚姻被撤销 | 已取得国籍且外籍配偶为善意者,不予撤销。参见撤销与善意配偶。 |
驳回与60日期限
驳回可能基于未满足法定条件,也可能基于内政部的裁量。无论何者均会送达,且自送达次日起您有60日采取行动:向总局提出行政异议,或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该期限严格适用,逾期将大幅压缩此后可为之事。
选择哪条路,取决于实际给出的理由。若驳回落在可补正的文件缺漏上,行政途径较快;若落在对婚姻本身的不利认定上,通常只有法院愿意处理证据。最常见的理由——未满三年、未共同生活、犯罪记录或进行中侦查、以及虚假婚姻认定——见真实性审查;事务所关于核准后浮现指控时会发生什么的说明涵盖该情形。
您与家人能得到什么
经婚姻取得的国籍是完整的土耳其国籍,而非次一等的身份:同样的宪法权利与义务、选举权、不受外国人限制的不动产所有权,以及护照。土耳其允许双重国籍,且不要求您放弃原有国籍——您事实上能否保留,取决于贵国法律,应在申请前而非之后查证。
子女的处境通常比预想简单:父母一方为土耳其公民的子女,无论出生于何地,自出生即为土耳其公民;因此您与土耳其籍配偶所生的子女已是公民,并不依赖您的申请。前段关系所生的子女则另当别论,见子女、血统与婚姻途径与事务所的出生取得国籍指南。男性申请人另应参阅双重国籍者的兵役规定。
第16条还是第11条?
| 第16条——婚姻 | 第11条——一般归化 | |
|---|---|---|
| 期间 | 婚姻3年 | 连续居留5年 |
| 在土耳其居住 | 不要求 | 要求 |
| 土耳其语 | 非条件 | 要求,于面谈评估 |
| 收入或职业 | 非条件 | 要求 |
| 主要风险 | 真实性审查 | 合法居留中断 |
| 婚姻结束时 | 申请通常不成 | 不受影响 |
对持家庭许可在土耳其生活的夫妻而言,两条路径会在不同时点开启:第三年是第16条,第五年是第11条。婚姻稳定且记录完整的配偶应选第16条。婚姻紧张、或宁可不让它受审查的配偶,往往更适合继续持居留许可并依第11条申请。这是一项策略选择,值得在任一时点到来之前先行咨询;事务所的国籍业务两条都办。
常见问题
要结婚多久才能申请国籍?
自民事结婚起满三年,且婚姻须在作出决定时仍然存续。婚姻满三年后、在内政部决定前离婚,不符合条件。
申请第16条必须住在土耳其吗?
第16条不设居留要件,申请可自境外经土耳其领事馆提出。但它要求以家庭形式共同生活,若从未共同居住,这一点很难证明。
满三年就自动取得国籍吗?
不会。三年婚姻只产生申请资格。之后由内政部决定,决定中包含对婚姻是否真实、以及有无安全与公共秩序障碍的评估。
需要会说土耳其语吗?
第16条不需要。语言条件属于第11条五年一般归化途径。您仍会被面谈,可使用翻译。
申请要多久?
卷宗齐全且有人推进时,六个月至一年是合理预期。无代理的申请常拖到两年,主因是缺漏发现得晚,每一轮补正都要耗掉数周。
可以保留现有国籍吗?
土耳其不要求放弃。贵国是否允许在他国归化后保留其国籍,属该国法律问题,应在递件前确认。
申请审理期间土耳其籍配偶去世怎么办?
该情形下不再要求以家庭形式共同生活,申请依其余条件继续进行。
所有条件都满足也可能被驳回吗?
可能。第16条下的取得并非满足条件即当然发生的权利,内政部保有裁量。基于裁量的驳回同样可在送达后60日内起诉。
半年内就能定案的卷宗
半年结案与拖两年之间的差别,几乎从来不在法律,而在婚姻的证据是在递件前就备妥,还是事后才手忙脚乱地拼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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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出处
- 第5901号土耳其国籍法第16条 — 经结婚取得国籍:四项条件
- 第5901号法第5条 — 出生取得与嗣后取得国籍
- 第5901号法第7条 — 血统取得——土耳其公民父母的子女
- 《土耳其国籍法施行条例》 — 第16条申请的文件与程序
- 第2577号行政诉讼法 — 撤销之诉的60日期限